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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無有鄉》(Neverwhere),作者是尼爾˙蓋曼(Neil Gaiman)。


為什麼我會開始看這本書呢?

或者應該說,何以,我在民圖的書架上,那一長排厚重的磚頭裡會挑上這本書?



這說也說不清。

我只知道,當我隨手揀起那一本封皮吸引我的書,翻個兩頁,瞟了幾行句子,我就知道,這本書我借定了。


知道嗎?《無有鄉》的作者就是寫《美國眾神》的人呢。






這兩本書有一點相似的地方,就是主角都是那種最不起眼的人,一路上懵懵懂懂搞不清楚狀況,而到了故事尾聲卻小有成長的人。









《無有鄉》聽起來很像是一本murmur的書,不過內容卻是出乎意料的奇幻(要不然我怎麼會看呢)。

主人公叫做理查,很普通的名字。


很普通的生活。


很普通的未婚妻。



很普通的工作。




很普通的一個人。





只是遇到了一個不怎麼普通的女孩。

理查發揮了一點點愛心。



讓他整個人,一夜之間完全從原本的生活中蒸發了。




他還在那裡,但他不存在。沒有人看得到他,沒有人記得他,除非他停下來與人說話;他從「上層」來到了「下層」。









就介紹到這吧。


這本書最後的感覺,跟駭客任務有點像,也就是除了原本那平凡、卻又真實的生活之外,是否還有一個世界,是我們不會去注意到,同時也無法理解的?

跟著走完整本書的冒險之後,不免會對自己現在身處的生活起一點懷疑。





理查最後選擇回到「下層」的世界。



那你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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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